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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可以申领了

2009年05月05日 08:52:50 来源:平阳新闻网
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,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已下拨到我县。从5月1日开始,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在经确认备案的全县70家家电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,可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财政部门申报(领)销售价格13%的补贴了。

  据了解,凡具有我县农业户口(凭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确认)的所有人员,在今年2月1日到2013年1月底的4年内,在承担家电下乡销售业务的网点购买规定数量的补贴类产品,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,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给予直接补贴。补贴标准为补贴类家电产品销售价格的13%,每户每类补贴产品购买数量不得超过2台(件)。补贴资金拨付采取事前预拨、事后清算的方式。购买人按规定的时间要求,及时持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,财政部门认真审核无误后,在购买人提出申请的30个工作日内,通过补贴资金特设账户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当地“涉农补贴一卡(折)通”开户银行,由其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购买人的补贴账户。购买人退货时,应首先退还财政补贴资金,才能办理退货手续。




平阳新闻网记者 金雷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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